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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本院认为,办案机关运用远程同步视频技术获取的境外证人证言经当庭质证,确实、充分,予以采纳。” 2021年8月,在广东省佛山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霍平犯受贿罪的庭审现场,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对一份通过远程视频获取的证词予以采信,并据此作出有罪判决,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。
对霍平定罪量刑的这份重要证据,得益于佛山市纪委监委跨境视频取证的一次尝试。
时间回到2021年初。霍平在留置期间向组织交代:“我在区建设局任‘一把手’期间,帮老板罗某承接工程项目,罗某为了感谢我,送了我200多万元。”
霍平的坦白让专案组喜忧参半。喜是案件有了重大突破,忧则是取证较为困难。原来,罗某已在国外定居数年,2020年初短暂回国后离境,之后再无入境记录。
罗某在国外,境外取证法律程序复杂,时间跨度大,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风险也随之增大,取证工作如何开展?
在听取专案组相关情况汇报后,佛山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,审查调查工作要积极应对、主动出击,而不是被动等待。专案组综合各方面条件考虑,决定先尝试劝返罗某。经审批同意,在距调查期限不到50天时,专案组兵分两路开展劝返工作,一路走访罗某的亲友请他们代为劝返,另一路积极通过罗某所在地华人华侨传递审查调查工作有关政策。此外,还与卫生、边防等部门联系,做好疫情期间的入境预案。
然而半个月过去了,罗某一直拒绝沟通,劝返工作毫无进展,直到一天,罗某主动联系办案人员:“听说你们在找我?”
办案人员说明缘由后,罗某矢口否认与霍平的关系,辩称自己移民多年,与国内联系很少。之后的几次沟通,罗某戒备心很强,只使用当地公共电话单线联系办案人员。专案组并不气馁,从情、理、法三个维度,继续对罗某进行思想工作,并介绍一些有效的防疫措施,关心其生活状况。不料,再次约定通话时,罗某却失联了。
两天、三天……在距霍平案调查期限不足20天时,办案手机终于再次响起。
“我被确诊为新冠肺炎了,住不进医院,只能取药居家隔离,还遭遇了入室抢劫。”罗某有些哽咽,“之前跟你们兜圈子讲假话,你们还一直关心我。生死关头,才知道还是祖国好。”
罗某表示愿意全力配合调查取证,但因病情暂时无法回国。专案组综合评估后提出,可在非司法协助框架下进行跨境取证,让罗某自述与霍平的不正当经济交往情况,形成书面材料,进行公证和认证之后,寄回国内。对此,罗某回应称,受疫情影响,当地的中国领事馆已经停止办理认证业务。
这时,取证程序的合法性和证据的可采性问题再次摆在专案组面前。佛山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与专案组集体研判时指出,面对新情况不能照搬条文,要依规依法进行创新,同时会同司法机关认真求证。最终商定,借助科技手段,让罗某与办案人员视频连线,口述证词,由办案人员同步制作笔录,取证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。同时,让罗某继续在境外按照法律规定亲笔书写证词并进行公证,缺少的中国领事馆认证程序,属于不可抗力因素,由罗某作出说明。
到了视频连线的时间,罗某如约出现。
视频中,罗某如实交代了与霍平的不正当经济往来,还向专案组出示自己经过公证的中英文双语证词,并解释了无法取得中国领事馆认证的客观原因,承诺将书面证词尽快递交回国。最后,专案组向罗某宣读证词,经其确认无误后,注明罗某无法亲笔签认笔录的原因。10余天后,专案组就收到了罗某从国外寄回的亲笔证词。此时,距霍平案件的调查期限仅剩2天。
次日,专案组将罗某的自书证词和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制作的笔录、影音材料都作为证据移送审查起诉,上述证据全部得到司法机关采信。
经查,2006年至2014年,霍平利用职务之便,为罗某承接多个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帮助,收受罗某贿赂共计275.5万元;收受分红孳息81.09万元。最终,霍平因犯受贿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。
(作者单位:广东省佛山市纪委监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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