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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官不勤则事废”,这是清朝官员李文耕嘱咐下属的话,也是他一直践行的为官准则。
李文耕(1763年—1838年),字心田,云南昆明人。李文耕祖上曾是昆明望族,但他出生的时候,家道已经中落。虽处境艰难,他仍努力读书,勤学不怠。嘉庆七年(1802年),他会试及第,历任邹平知县、泰安知府、山东兖沂曹道、浙江盐运使等职。
嘉庆十九年(1814年),李文耕任邹平知县,他息狱讼、重教化。当时有位妇女控告儿子忤逆不孝,出乎众人意料的是,李文耕首先做的事是自责,他认为这是身为地方官的自己没有尽到教化的责任而导致的。李文耕的自责让那位妇女的儿子大为感动,为自己的不孝而认错,那位妇女亦被感动,请求宽恕儿子。
邹平县当时常有盗贼出没,影响百姓生活,李文耕下了大力气来平息盗贼。他本人多次到盗贼出没频繁的地方去查看,他曾说“治盗必真心卫民,身虽不能及者,精神及之,声名及之”,即认为盗贼必定惧怕下定决心治盗的地方官,他多去几次盗贼出没频繁的地方,给盗贼造成心理压力,这样有助于地方官治盗。在他的努力下,离任时邹平“盗风屏息”。李文耕为官以广施教化为乐,史载他“平生以崇正学,挽浇风为己任”,所谓浇风就是浇薄的社会风气。正风气首在重教育,他亲自指导县学儒生学业,勉励他们为提高自己的德行与学问而读书,百姓称呼他为“李教官”。
嘉庆二十五年(1820年),李文耕被擢为胶州知州,正值境内云、墨二河淤塞,“商失利而民亦被淹”,他带头捐银,在他的影响下,属官、百姓也争相捐赠。他及时组织抢修,不到一个月便开通了河道。
四年后,李文耕调任沂州府。到任后,他严格要求属吏修身正己,对他们说:“官不勤则事废,民受其害。教化本于身,能对百姓,然后可以教百姓。”沂州盛产槲树,而蚕喜食槲树叶,于是他鼓励百姓大力养蚕,兴建义仓以防荒年,百姓不但温饱且有结余,沂州面貌也为之一新。
因政绩突出,不久,李文耕又被提拔为兖沂曹道,主管治河事务。一次,属官建议疏浚淤积的泥沙,需五万两银子,这可能会增加百姓负担,李文耕没有轻易答应,而是亲赴河道,查看沙情,并沿路征求百姓意见。回来后,他对属官说:“不必清理,待春天河水上涨,自然就会把泥沙冲刷掉的。”后来果然跟他说的一样,免却了百姓许多困扰。
李文耕有一句颇为精到的话:“人之难化,不难在人,而难在己。事之难治,不难在事,而难在心。”有一颗勤廉之心,为人处世就有了依托。(范永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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